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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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以下簡稱國教院)基於辦理儲訓、研習訓練、研討會及研究等之目的蒐集本人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身份證字號、性別、身份、生日、機關學校、職務別、職務、地址、Email、電話(機關學校與自家)及行動電話等項目,在我國境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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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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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本人自即日起至儲訓、研習訓練、研討會及研究等相關程序作業時間內的個人資料使用,國教院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法令及國教院相關法規於各項業務範圍內進行處理及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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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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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的個人資料於儲訓、研習訓練、研討會及研究等相關程序作業結束後繼續儲存於國教院,除應本人之申請、 國教院行政管理或依法執行事項、或符合法律所規定要件之情形外,國教院不得提供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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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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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公務單位聯繫及依法辦理相關研習訓練與活動等業務,協助工作推動之目的,同意由國教院就儲存之本人個人資料以書面或電子等形式提供相關單位辦理之,但僅供上述目的之利用。 |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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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就個人資料,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得行使以下權利: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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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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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理解:若不提供或後續請求刪除個人資料,將影響國教院各項業務使用及後續服務,並對本人之權益將造成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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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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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教院應盡個人資料保護法保障個人資料安全之責任,非屬本同意書個人資料利用情形或法律規定外,應先徵得本人同意方得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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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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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瞭解此一同意書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並具有書面同意國教院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的個人資料之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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